通 知

作者:佚名   文章来源:江明水电

打印本文             


    根据国家清明节放假通知和我公司实际情况,现将清明节放假及调休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: 
    清明节:2011年4月3日至6日放假调休。 
    4月3日至4日为调休3月未休息日; 
    4月5日为国家法定清明节假期; 
    4月6日为公司每周三正常休息日。 
    假期结束后,请各位员工4月7日早8:30分准时上班,综合办届时将检查监督打卡记录。
    节假日期间,各员工注意出行安全。清明祭扫墓时要注意防火。加班的人员离开办公室前关好门窗及用电设施。
0
上一篇通 知
下一篇热烈祝贺我公司被评为二0一0年度“诚信单位”